《王命之徒》抄襲假處分遭駁回 導演張恆準暫脫爭議
《王命之徒》張恆準導演脫離抄襲疑雲,法院駁回禁映申請。

(圖/電影《王命之徒》劇照)
首爾西部地方法院民事21庭(審判長申明熙)23日駁回電視劇《嚴興道》編劇遺屬,針對電影《王命之徒》(導演張恆準)共同製作公司Onda Works、B.A. Entertainment與發行商Showbox等所提出的「電影禁止上映假處分」申請。
法院指出,《王命之徒》與《嚴興道》皆以端宗、嚴興道、韓明澮等真實人物為歷史背景與事實前提,雖有部分設定相似,但在表現方式與敘事結構上有明顯差異。
法院說明,《嚴興道》以儒家忠義敘事為核心情感主題,《王命之徒》的核心則是描述嚴興道為拯救村莊而接納被廢黜的國王、並在與端宗交流中成長的歷程。法院表示:「兩部作品的主要人物設定與整體劇情完全不同,難以認定其在著作權法保護範圍內的『創作性表現形式』具有相似性。」法院並指出,遺屬主張張恆準曾事先接觸過《嚴興道》劇本的說法,缺乏足以佐證的資料。
今年2月上映的《王命之徒》累計觀影人次達1,691萬,是今年上半年票房冠軍,也是南韓歷來票房第2名,僅次於2014年的《鳴梁:怒海交鋒》(約1,761萬人次)。該片被視為為低迷的韓國影壇重新注入活力,票房一路走高,卻在此時捲入抄襲疑雲。
已故舞台劇演員A先生的遺屬主張,A先生2000年撰寫並投稿電視台的劇本《嚴興道》與《王命之徒》內容相似。據悉A先生的作品當時並未進入製作階段。遺屬指出,端宗在流放地敞開心扉的敘事流程,以及端宗、宮女與嚴興道子女等細節設定都相當雷同,並透過存證信函要求說明創作經過。
《王命之徒》製作公司Onda Works先前反駁:「《王命之徒》是以歷史事實為基礎的原創作品,創作全程皆有詳細紀錄,也可提出證明。」
隨著禁止上映假處分遭駁回,《王命之徒》得以繼續在戲院上映,也可持續推進機上與船上娛樂、OTT、DVD與海外發行等版權業務。